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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指南
2018-01-12 11:20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开放课题的通知

各单位:

2018年度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应用心理学研究项目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推动理论与技术创新,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为政府决策服务,为提高人民群众的生命质量和生存环境质量服务,努力促进我省应用心理学学科建设的发展与繁荣。现将2018年度组织申报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课题申报指南

(一)认知神经科学研究

1、感知觉、注意、记忆等基本认知功能研究

2、思维、语言、计算等高级认知功能研究

3、情绪对认知功能的影响

4、心理发展与脑发育的研究

5、睡眠及其他认知神经科学研究

(二)老年心理研究

1、认知老龄化的特征研究

2、老年人轻度认知功能障碍(MCI)与老年痴呆研究

3、与认知老化有关的病理生理学研究

4、认知老化的早期诊断与认知康复

5、四川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及影响因素研究

6、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心理学研究

7、养老与老年健康的心理学研究

(三)人格与社会行为研究

1、留守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心理学研究

2、网络潮流、政府形象的大众心理、群体事件的心理学研究

3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模式与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研究

(四)临床与神经心理学研究

1、各种认知功能障碍的临床研究

2、人格障碍、抑郁症、焦虑症、PTSD等精神疾患的神经心理学研究

3、儿童青少年的孤独症、多动症、抑郁症等异常行为干预研究

4、突发事件的心理应激与心理应对

5、各种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心理咨询、干预和治疗

(五)社会文化心理研究

1、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研究

2、实施健康四川战略研究

3、心理学与文化创新研究

4、构建和谐社会关系研究

二、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1.应用心理学研究项目作为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组成部分,由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负责受理并组织初审或评审,具体规定见四川省社科联《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申报者可根据本年度课题指南方向,自行设计具体申报项目。

2.为避免重复立项,已获得四川省社科联和省教育厅立项的课题负责人不得以相同的项目申报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项目。

3.承担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课题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本年度申报项目负责人。

4.申报年度内,项目负责人只能向本中心申报一个项目,课题组第一主研最多只能同时参加本中心两个项目的申请。

5.项目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将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并取消获准立项项目。

6.为保证项目评审的公正,要严格评审纪律,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评审前不得以任何形式走访评审专家,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7.按照四川省社科规划办及四川省教育厅科技处有关规定,凡申报本中心课题,不占该校指标。各高校及相关机构对项目申报单位及个人要加强项目申报的指导与审核,确保申报质量。批准立项的研究项目,一般应在2年内完成,其中,重点项目23年内完成。批准立项的项目,必须与中心签订项目责任书。

三、资助类别及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设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有较好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优先考虑立项。

1.重点项目 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资助项目12项,资助额度12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3年内完成。结题成果要求1SCI/SSCI论文,或2篇心理学报/中华医学系列论文,也可以是其他英文论文,或联合申报省级三等奖以上的科技奖励。

2.面上项目 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815项,资助额度0.40.8万元/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为1篇以上的心理学报/中华医学系列论文或中文核心。

3.自筹项目 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申报需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资助项目35项,项目要求在2年内完成。结题成果可以是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注:以上项目结题成果发表时须注明“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资助项目”字样。

四、受理时间及要求

1.本年度项目申报起始时间为201831日,截止日期为2018420日(以邮寄申请邮戳为准)。申报单位应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报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活页7份、电子文档报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项目申报书,应经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机构,依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特别是对选题、项目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是否具备完成研究任务的充分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中心不接受个人申报,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统一报送。

2.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管理办法、公告、项目申报书等)可在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的网站浏览下载(网址:http://aprc.cmc.edu.cn/)。

3.本课题指南所列的研究方向,是供申报者选题的研究领域、申报范围和方向,申报者也可在相关方向中自选题目。

4.申报项目经中心组织专家审查合格后,中标项目负责人需与中心签订科研项目责任书(一式三份)。请在中心网站下载。

五、项目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中心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实验楼东区B320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请尽量使用EMS邮寄)

    编:610500

办公室电话:028-62739707

电子邮箱:scaprc@126.com

电子网页:http://aprc.cmc.edu.cn/

人:皇甫桦彦

 

 

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成都医学院四川应用心理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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